前几年在党校学习,一位身高臂长的先生在介绍西方经济学的三个基本原理中重点剖析了博弈论。面对莘莘学子,他抬了抬镜框举例佐证云:我有两个同学均在某局当副局长,其局长高升了,一把的交椅暂时闲置。A同学比较老实,就推心置腹地对B同学说:“我们就不要搞小名堂了,一切由组织定。选中你,我就支持你工作,选中我,你就支持我工作,怎样?”“好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没多久,任命下来了:论能力、论民调都高出一头的A仍然为副。稍逊一筹、乃至两筹的B却一屁股坐上了一把的交椅。一时间,A同学的眉毛拧成了弯弯的月牙。“当晚那位就僧敲月下门了……”一位平时与A走得近的同事悄悄地咬着他的耳朵释疑解惑。一次相聚,A同学大吐苦水,一杯又一杯。先生调侃道“博弈论没学过?难怪喽,你在太阳底下走着,他在黑夜中猫着,你不吃亏才怪呢?”列子举毕,先生郑重其事地扫了扫台下的芸芸禾苗,庄严神圣地声明:这是个案,组织上一向是任人为贤的。其时,台下一片哗然。不料两年之后,再次聆听先生的教诲,先生仍然以其为列。只不过与时俱了进,主角的级别由科升处而已。但声明仍旧,只不过语气更加不容置疑。台下呢?面面相觑,似乎在探问:这就是博弈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