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做了什么呢?
作业:DSP,射频,做了。可恨的单片机程序还是让人头疼。
写字台上贴了一张纸:Schedual and Confidence 提醒自己。
买了自行车,又被说买贵了。不过反正都买了~~好好用就是,哈哈。
《西方音乐史》讲了巴赫和莫扎特。下了巴赫的弥撒曲,在听。
《博弈与社会》讲了帕累托改进、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和纳什均衡。很有意思,比如说,甲乙两个厂订了一个协议,两方各有两种选择:遵守和不遵守;一共四种情况,如下表: | | 遵守 | 不遵守 |
| 遵守 | 5,5 | -2,8 |
| 不遵守 | 8,-2 | 0,0 |
就是说,甲乙都遵守协议,那么两方收益各为5;若甲遵守乙不遵守,则甲亏损2乙获益8;乙不遵守甲遵守则甲获益8,乙亏损2;双方均不遵守则获益均为0。
那么两厂如何选择呢?先看甲:若乙遵守,则甲不遵守获益8遵守获益5,按照利益最大化甲会选择不遵守;若乙不遵守,则甲遵守亏损2不遵守获益0,甲仍然会选择不遵守。同理乙也会选择不遵守。所以在没有外界惩罚条件下双方都会选择不遵守协议。
讲到这里我觉得很有意思--谈恋爱的两人吵架不也这样吗?双方都想着“为什么要我先认错?我不开口他迟早会开口”结果是两人谁也不理谁。如下表:
| | 认错 | 不认错 |
| 认错 | 5,5 | -2,8 |
| 不认错 | 8,-2 | -4,-4 |
表中数字是随便写的,定性分析而已。如果两人都认错,那么总的收益最大;其中一方认错,那么也有6的受益;如果两人都不认错,那么是亏损。所以两人吵架时,为避免冷战最后越战越冷终致分手,必须至少有一个人能以两人共同的利益--两人的感情为重。为什么非要去争那口气呢?
哈哈,瞎写写。晚了。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