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哲学所关心的那些问题永远也不可能彻底想通”。
那么,哲学除了锻炼人的思辨能力之外是否就是无意义了呢?
哲学的基本命题就是那么几个,哲学家却是一代接一代的出现,哲学书籍也是一本叠一本,但是关于哲学基本命题的讨论从来就没有一个总结性的东西,哲学问题只是处于永远的争论当中,没有哪一派能彻底说服另一派。哲学,是否只是一场华丽的争辩?
关于心理治疗的作用,有人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人们不需要被治好,人们只是需要被治疗。我想,从某一个层面上讲,哲学就是一种心理治疗,它并不需要彻底说清楚什么,而只是需要去说。“说”这个过程才是哲学的根本使命和核心价值所在,这个过程给了人们基本的疼痛感、善恶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6.宽容
什么是宽容?宽容是去宽容那些绝不可以接受的、忍无可忍的事情,如果一件事情是我们终究可以接受的,那么对它的宽容就算不上宽容。只有宽容那些不能宽容的事情才能表现出宽容的意义和力量。如此说来,宽容本身就是一个矛盾。宽容大家都可以宽容的事情不是宽容,可是那些绝不可以接受的、忍无可忍的事情值得宽容吗?宽容那些绝不可以接受的、忍无可忍的事情究竟是宽容还是纵容?是一种善还是一种恶?强奸犯、杀人犯可以被宽容吗?那么法律还有存在的意义吗?民族侵略者可以被宽容吗?那么对历史罪行的声讨是否还有必要?如果宽容被限定为“必须去宽容那些绝不可以接受的、忍无可忍的事情”,那么,那些那些所谓的正义的声讨以及要求某人去忏悔的做法就是及其虚伪和无意义的。既然对别人所作的一切都可以宽容,那么对别人的声讨和要求他们的忏悔又是为了什么?我们既然可以宽容他们的罪行,当然也应该宽容他们的不忏悔。
我从来就认为忏悔是不能被要求的,被要求的忏悔是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它就像一头猪被宰杀时发出的吼叫一样,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忏悔必须是个体自愿,并且是自觉的。因此,我也认为宽容绝不应该是“宽容绝不可以接受的、忍无可忍的事情”,宽容必须有一个限度,这个限度还得是康德的“理性的道德良知”,即我们是否应该宽容一个人以及其所做的事情,要看这个人是怀着怎样的一种态度的,他是否有愧疚感和忏悔之心。对有愧疚感和忏悔之心的人,我们应该也必须宽容;而对那些毫无愧疚感和忏悔之心的人,宽容就不折不扣的成了纵容,甚至成了伤害,成了犯罪。
7.纳什均衡
经济学的起源有两个源头,一个是伦理学,一个是工程学。这两门学科的相互影响使得早期的经济学是一门理性与感兴并存的学科,早期的经济行为是绝对的公平交易、等价买卖。可是后来,经济学的发展抛离了伦理学的约束,经济行为成了简单的“利益最大化”。
“利益最大化”简单吗?简单又不简单。简单,是因为每个经济人只需要想法设法使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就可以了,目标非常之明确;不简单,是因为在每个经济人都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每个人要想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都必须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形式非常之不可测。于是,便有人说,商场即是战场。
经济学彻底堕落的标志是“纳什均衡”的提出,是囚徒困境式的纳什均衡。它标志着经济人之间不再有任何的信任感,各自为了防止对方采取一种占优的策略而陷自已于不利之境地,不得不采取一种自保策略。虽然这种自保策略是一种次优选择,并且从更本上推翻了利益最大化这一基本准则,但是基于不信任,为了自保,经济人不得不接受损失。做这个妥协是为了防止对方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可是从而也使自己失去了获得最大利益的可能。由此看来,诚信还真是有价,至少在经济人那里,诚信可以带来实实在在的盈利或亏损。从来不是别人把社会弄坏了,弄坏社会的是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