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一)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是泽尔腾(Selten)于1965年首先提出的,其目的是将那些不
可置信威胁策略的纳什均衡从均衡中剔除,从而给出动态博弈一个合理的均衡解。
在动态博弈中,参与人的行动有先后顺序,后行动的参与人在自己行动之前就可以观察到先行动者(参与人)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选择相应的策略。而且,由于先行动者拥有后行动者可能选择策略的完全信息,因而先行动者在选择自己的策略时,就可以预先考虑自己的选择对后行动者选择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我们继续沿用本节前面关于房地产开发的例子,讨论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表10-5给出了静态条件下双方参与人的收益情况。
表10-5 房地产开发博弈(静态)的收收益矩阵
| 开发商A 开发 不开发 |
开发商B 开发 不开发 | -4,-4 2,0 0,2 0,0 |
从表10-5可以知道,该博弈有两个纳什均衡,即(A开发,B不开发)和(A不开发,B开发),我们无法确定是开发商A选择开发,开发商B选择不开发,还是恰恰相反的结果。
现在,我们讨论动态博弈。假定房地产开发商A是先行动者。在行动之前,开发商A对对手开发商B的策略进行了预测。在行动开始之前的A看来,如果不计得失,B有四种策略可供选择:
策略一:无论A是否选择开发,B选择开发。
策略二:若A选择开发,B也选择开发;若A选择不开发,B也选择不开发。
策略三:若A选择开发,B就选择不开发;若A选择不开发,B就选择开发。
策略四:无论A是否选择开发,B都选择不开发。
在表10-5的基础上,结合A先行动,B可能选择的四种策略,不难得出
表10-6。
表9-6 先行动者A对B预测结果的收益矩阵
| B 开发,开发 开发,不开发 不开发,开发 不开发,不开发 |
A 开发 不开发 | -4,-4 -4,-4 2,0 2,0 0,2 0,0 0,2 0,0 |
由表10-6可以看出,在开发商A先行动的情况下,开发商B可供选择的策略中,策略一只包括了上述两个纳什均衡中的后一种均衡,即(A不开发,B开发),而没有包括前一种纳什均衡,即(A开发,B不开发);策略二上述两种纳什均衡都没有包括;策略四只包括了上述两种纳什均衡中的前一种均衡,即(A开发,B不开发),而未包括后一种纳什均衡,即(A不开发,B开发);只有策略三既包括了上述两种纳什均衡中的前一种均衡,又包括了后一种均衡。也就是说,如果B选择策略三,那么,无论A作出什么选择,B的回应都能达到纳什均衡。反过来,在给定B会选择策略三来回应A的选择的前提下,开发是A的占优选择。因此,A一定会选择开发。
以上的分析,就是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解的过程。策略(A开发,B不开发)就是上述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解。
所谓“子博弈”(sub-game)是指它本身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博弈进行分析,它是原博弈的一部分。例如,在表10-5中,每一行或每一列都是整个博弈的一个子博弈。而且,任何博弈本身可被称为自身的一个子博弈。
只有当某一策略组合在每一个子博弈(包括原博弈)上都构成一个纳什均衡,这一策略组合才是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解。显然,如果整个博弈是惟一的子博弈,纳什均衡与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是完全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