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奕论中流传最广的是一个叫做“
囚徒困境”的故事。说的是两个囚犯的故事。这两个囚徒一起做坏事,结果被警察发现抓了起来,分别关在两个独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牢房里进行审讯。在这种情形下,两个囚犯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或者供出他的同伙(即与警察合作,从而背叛他的同伙),或者保持沉默(也就是与他的同伙合作,而不是与警察合作)。如果他们中的一个人背叛,即告发他的同伙,那么他就可以被无罪释放。而他的同伙就会被判10年。如果双方都与警方合作共同招认,则各被判5年。如果双方均不承认有罪,因警察找不到其他证据来证明他们以前的违法证据,则各判3个月。这两个小偷将如何选择。如图示:
乙/甲 抵赖 坦白
抵赖 判3个月 乙:10年
甲:释放
坦白 甲:10年 各5年
乙:释放
他们两人都是在坦白与抵赖策略上首先想到自己,这样他们必然要服长的刑期。只有当他们都首先替对方着想时,或者相互合谋(串供)时,才可以得到最短时间的监禁的结果。但是由于两人处于隔离的情况下无法串供。这样两人都选择坦白的策略以及因此被判5年的结局就被称为“
纳什均衡”,也叫非合作均衡。也就是说一策略组合中,所有的参与者面临这样的一种情况,当其他人改变策略时,他此时的策略是最好的。也就是说,此时如果他改变策略,他的支付将会降低。
“
纳什均衡”首先对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提出挑战。按照斯密的理论,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人都从利己的目的出发,而最终全社会达到利他的效果。不妨让我们重温一下这位经济学圣人在《国富论》中的名言:“通过追求(个人的)自身利益,他常常会比其实际上想做的那样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从“
纳什均衡”我们引出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的一个悖论:从利己目的出发,结果损人不利己,既不利己也不利他。两个囚徒的命运就是如此。
从“
纳什均衡”中我们还可以悟出一条真理:合作是有利的“利己策略”。但它必须符合以下规律:按照你愿意别人对你的方式来对别人,但只有他们也按同样方式行事才行。也就是中国人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