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昌彦的“制度”说
青木《比较制度分析》的第一章,题为“什么是制度?我们如何理解制度?”他讨论的是经济制度,但仍可对其他制度研究有所启发。
博弈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共同基础。青木考察了博弈论视野下的三种制度观,即把制度看做是博弈参与人、博弈规则和博弈过程中参与人的均衡策略。他支持博弈均衡制度观,并通过系统分析,给出了自己的制度定义: 制度是关于博弈如何进行的共有信念的一个自我维系系统。制度的本质是对均衡博弈路径显著和固定特征的一种浓缩表征,该表征被相关域几乎所有参与人所感知,认为是与他们策略决策相关的。这样,制度就以一种自我实施的方式制约着参与人的策略互动,并反过来又被他们在连续变化的环境下的实际决策不断再生产出来。(P28) 关于这个定义,青木曾从多个不同层面进行了解释:
(1)博弈规则是由参与人的策略互动内生的,存在于参与人的意识中,并且是可自我实施的,这就如同均衡博弈论者所认为的那样。 (2)制度作为共有的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其实质是对博弈均衡的概要表征(信息浓缩)……制度也许存在于人们的意会理解之中,也许存在于人们头脑之外的某种符号表征之中。但在任何情况下,某些信念被参与人共同分享和维系,由于具备足够的均衡基础而逐渐演化为制度。 (3)当参与人的信念与其行动规则形成一致时,我们称这种状态为纳什均衡……虽然制度是一种均衡现象,但不应把它们看作是在一次博弈下完备演绎推理的结果,也不应视为一种根本不需要归纳推理的完全的静态平衡。……制度是“由有限理性和具有反思能力的个体构成的社会长期经验的产物”。 (4)制度虽是内生的,但同时又被客观化了。基于这种分析,我们能够理解制度的双重性质--内生性和客观性。
(5)成文法和政府规制如果没有人把它们当回事就不构成制度。
(6)我们均衡导向的制度观承认人类活动的结果和信念都作为制度而相互建构。
(7)在一个信息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的世界里,制度可以帮助理性有限的参与人节约决策所需的信息加工成本。……体现在制度当中的浓缩信息使得理性有限的参与人能够有效地收集和利用信息,这些信息是使其行为与变动的内外环境必须的。
(8)“历史是重要的”,……制度分歧一旦产生,即使两国随后面临同一技术和市场环境,他们的整体制度安排仍可能会相差甚远,其结果取决于各自制度发展的历史轨迹……这就是路径依赖现象。
(9)当政府为了引进一项新“制度”而颁布法令,法令的实施在一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背景下经常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意外情况出现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在理想计划和现存制度环境之间缺乏必要的“耦合”,后者反映了制度发展独特的历史轨迹。
(10)成文的法律法规也许会引致制度的变迁,但它们自身不是制度。
迄今为止,中国现代教育制度史的研究,还停留在对于法律、法令和国家教育政策的层面上。即便是这种研究,也主要涉及从一个政策文本到另一个政策文本的表层变化,对于“何人”、“为什么”、“如何”形成这些政策文本,以及这些文本如何介入和影响中国教育制度的演化过程,基本上未被恰当探讨。真正意义上的“制度研究”,尚未开始。
要真正进入中国现教育制度史的研究,恐怕也要运用博弈论的观点,并运用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等的方法,对具体的教育活动及其过程进行考察。这种考察,自然也要从一个个的案例开始,如教育或受教育的个人、一个学校、一个区域、一个历史事件等,一点一滴地进行积累,以揭示中国现代教育的行动逻辑。